跳转到内容

CW类CNMI过渡工签证总览

来自美国签证移民百科

CW 是只适用于美国北马里亚纳联邦(CNMI)的特殊过渡工体系,不是全美通用工作签证。它的核心结构只有两层:CW-1签证(北马里亚纳过渡工) 解决主申请工人,CW-2签证(CW-1配偶或子女) 解决配偶与家属。[1][2]

截至当前公开口径,CW 计划仍属于“过渡期”制度,USCIS 当前页面写明该项目计划于 2029-12-31 结束;同时,CW 还受年度名额限制。USCIS 当前 cap page 已公开 FY2024 为 10,000、FY2025 为 9,000、FY2026 为 8,000、FY2027 为 7,000;更后续年份应以官方页面最新公布为准。[3][4]

本主题快速导航

适用范围

本页适合以下几类读者:

  • 雇主或员工想先判断“这到底是不是普通美国工作签证”
  • 工作地点在 CNMI,而不是美国其他州
  • 雇主说需要走 DOL 临时劳工认证 + USCIS I-129CW 路径
  • 家属想判断自己是不是走 CW-2,而不是普通 H-4 / L-2 一类家属身份

本页不解决具体个案是否一定符合资格;那应分别看 CW-1签证(北马里亚纳过渡工)CW-2签证(CW-1配偶或子女)

关键变量

  • 工作地点是不是确实在 CNMI
  • 申请人是否本来就不符合其他常规工作类非移民类别
  • 雇主是否先拿到 DOL 的临时劳工认证
  • 是否在年度 cap 内
  • 是否属于主申请人,还是其配偶/未满18岁未婚子女
  • 家属是否误把 CW-2 当成带工作权的家属身份

这套体系怎么运转

CW 不是“先去领馆面谈再说”的类别。它本质上先是雇主端的用工体系,再是工人和家属的签证/身份问题。

通常顺序是:

  1. 雇主先在 DOL 端办理工资与临时劳工认证流程;
  2. DOL 端通过后,雇主再向 USCIS 递交 I-129CW;
  3. USCIS 端获批后,境外人员再按签证/入境路径办理;
  4. 家属如果跟随或随后加入,再看是否符合 CW-2 条件。[5][6]

为什么很多人一上来就看错

第一,CW 不是普通“全美工签”。它的逻辑从一开始就绑定 CNMI,当事人最容易错在把它当成 H-2B、H-1B 或其他全国通用类别的替代品。[2]

第二,CW 不只是“雇主想请人就能请”。现在的制度要求先证明 CNMI 当地没有足够、合格、可用的美国工人,且外籍工人的使用不能压低或恶化美国工人的工资与工作条件。[5]

第三,家属页最容易被误读。CW-2 是衍生身份,不是独立工作身份;子女也不是按很多其他类别常见的“未满21岁”逻辑,而是有更窄的年龄线。[2][6]

风险与后果

  • 把 CW 当成普通美国工签,会直接导致路径判断错误。
  • 只看 USCIS 请愿,不看 DOL 前置步骤,会把流程顺序搞反。
  • 忽略 cap,会出现明明逻辑成立但名额已满的问题。
  • 家属误以为可以自动工作,是实务里很常见的误区。
  • 子女年龄一旦越过规则边界,CW-2 维持会出问题。

下一步(怎么做)

如果你是雇主,先看 CW-1签证(北马里亚纳过渡工),重点核对:工作地点、岗位需求、DOL 临时劳工认证、I-129CW、名额与时间窗口。

如果你是主申请工人,先看自己是不是只能在 CNMI 工作、是不是走雇主请愿路径,而不是自己单独申请。

如果你是家属,直接看 CW-2签证(CW-1配偶或子女),重点不要先假设自己能工作、也不要套用“未满21岁子女”的惯性思路。

参考资料

  1. U.S. Department of State, “Directory of Visa Categories”, 访问日期 2026-04-11:https://travel.state.gov/content/travel/en/us-visas/visa-information-resources/all-visa-categories.html
  2. 2.0 2.1 2.2 USCIS, “CW-1: CNMI-Only Transitional Worker”, 更新日期 2025-12-12,访问日期 2026-04-11:https://www.uscis.gov/working-in-the-united-states/temporary-workers/cw-1-cnmi-only-transitional-worker
  3. USCIS, “U.S. Immigration Law in the 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(CNMI)”, 更新日期 2025-01-24,访问日期 2026-04-11:https://www.uscis.gov/laws-and-policy/other-resources/us-immigration-law-in-the-commonwealth-of-the-northern-mariana-islands-cnmi
  4. USCIS, “The CNMI-Only Transitional Worker (CW-1) Cap”, 更新日期 2025-02-06,访问日期 2026-04-11:https://www.uscis.gov/working-in-the-united-states/temporary-workers/cw-1-cnmi-only-transitional-worker/the-cnmi-only-transitional-worker-cw-1-cap
  5. 5.0 5.1 U.S. Department of Labor, “CW-1”, 访问日期 2026-04-11:https://www.dol.gov/agencies/eta/foreign-labor/programs/cw-1
  6. 6.0 6.1 8 C.F.R. § 214.2(w), 访问日期 2026-04-11:https://www.govinfo.gov/link/cfr/8/214?link-type=pdf&sectionnum=2&year=mostrecent

最后更新:2026-04-11